10月12日,徐聞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庭公開開庭審理了一起涉嫌犯濫伐林木罪案件,邀請當地村干部及村民代表等20余人旁聽庭審,將嚴肅的庭審現場變為生動的普法課堂,寓教于審,以鮮活案例為村民上了一堂生動的法治教育課。
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張某愛違反森林法的規定,在未辦理《林木采伐許可證》的情況下,雇傭工人砍伐其購買的林地桉樹,濫伐林木蓄積32.7立方米,重量32.37噸,數量較大,應以濫伐林木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徐聞法院經審理認定被告人張某愛犯濫伐林木罪,當庭宣判,判處被告人張某愛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2000元。
據了解,徐聞法院將充分發揮環境資源司法保護職能作用,持續深入基層,將法治宣傳陣地延伸至群眾身邊,引領群眾樹立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理念,用心用情用力守護良好的生態環境,努力把能動司法和“抓前端、治未病”的司法理念落實到環境資源審判全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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